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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卷煙零售店店主小王遇到了一件麻煩事。一位顧客拿著兩盒煙來找他,說兩盒相同品規的卷煙上的警示語不一致,其中一盒一定是假煙。小王拿近一看,只見一盒上面的警示語為“吸煙有害健康,盡早戒煙有益健康”,另外一盒上面的警示語則是“勸阻青少年吸煙,禁止中小學生吸煙” 。小王也說不上來其中的緣由,但是堅持自己店里的卷煙都是從正規渠道進貨,不可能有假煙。為了證明自己店里的卷煙為真煙,小王拔打了當地煙草專賣局的電話。很快,煙草專賣執法人員趕到現場。經過鑒定,確認兩盒煙均為真煙。那么,為什么相同品規的卷煙,包裝盒上的警示語為什么會不一致呢?
警語標識是我國在銷卷煙包裝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,而且有著嚴格的規定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》,卷煙包裝體上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范漢字印刷警語,警語內容分三組:“吸煙有害健康,請勿在禁煙場所吸煙”“吸煙有害健康,盡早戒煙有益健康”“勸阻青少年吸煙 禁止中小學生吸煙”。
第一組警語使用區域為包裝體正面,第二、三組警語使用區域在包裝體背面,并在警語區輪換使用。
在市場流通環節中的同一品牌、同一規格、同一包裝、同一條碼的卷煙,其條、盒每年應輪換或同時使用兩組不同警語標識,使用時不要求條、盒警語一一對應。
因此,才會出現相同品規的卷煙,包裝盒上的警語不一致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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